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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

载《药物不良反应》2003.8.9



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药物的副作用,毒性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后作用),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抗感染药物引起的二重感染,药物依赖性,以及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等。这些不良反应有些是在药品本身含有杂质或者用药不当时才会出现。在些是在质量检验合格、临床上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就能出现。

  广义的药物不良反应包括由于药品质量问题或用药不当所引起的有害反应。

  沙利度胺事件以后许多国家建立了药物不良反应的监罕报告制度,世界卫生组织(WHO)也设立了国际药品监察合作中心(WHO中心)。大多数国家的监察报告制度和WHO中心主要针对药品的活性成分本身的不良反应,不包括由于药品质量问题或用药不当所引起的有害反应。

  WHO中心对药品不良反应定义是:为了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改变人体的和生理功能,人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服用药品所出现不期望的有害反应。这样的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事故和医疗事故有本质的区别。

  有些国家通过药物不良反应的监察报告制度,也收集药物过量中毒或药物疗效不确切方面的信息,与WHO中心的定义不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