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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LP检查公告(第15号)

2007-03-29 http://www.adr-zj.ne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据《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及《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湖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和天津药物研究院实施GLP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三家机构以下试验项目基本符合GLP要求,现予以公告。

















批件编号


湖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食品药品安全性评价研究所)


1.
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

2.
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非啮齿类,不包括灵长类)

3.
生殖毒性试验

4.
遗传毒性试验(Ames、微核、染色体畸变)

5.
局部毒性试验



GLP07001001



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


1.
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非啮齿类)

2.
安全性药理试验



GLP07002002



天津药物研究院(天津市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1.
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

2.
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非啮齿类,不包括灵长类)

3.
局部毒性试验

4.
安全性药理试验

5.
毒代动力学试验



GLP0700300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