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药物不良反应》2003.8.9
某些药物孕妇服用后能引起婴儿的先天性畸形。已经报道的除沙利度胺外,尚有己烯雌酚、丙咪嗪、苯丙胺、氯丙嗪、碳酸锂、甲氨蝶呤、巯嘌呤、白消安、环磷酰胺、雄性激素、孕酮、氯氮卓、安定、苯巴经妥、苯妥英钠、氟哌啶醇、阿司匹林、奎宁、四环素、链霉素、乙胺嘧啶、华法林、双香豆素、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某些糖皮质激素等。
有报道说,孕妇服用阿司匹林能引起胎儿先天性唇裂;服用水杨酸钠可引起胎儿的肺、肾细胞分裂不良;服用筒箭毒碱可使胎儿的长骨发育障碍。
一般认为致畸作用主要发生在妊娠初期的3个月,即器官形成期,但实际上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不限于这个时期,孕妇整个妊娠期的用药均应十分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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