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内容 ::
∴ 关于中成药地方标准撤销后有关事宜的通知
∴ 关于防止假劣药品通过邮政渠道寄递的通知
∴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造邮售假药违法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
∴ 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
∴ 关于公布第四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的通知
∴ 关于对部分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征求意见的函
∴ 关于编制2003年制修订医疗器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 关于公布第九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品种目录的通知
∴ 关于公布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品种第二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目录的通知
∴ 关于征求将腰痛带等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意见的通知
你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关闭窗口]
关于启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专用章的通知

载自 www.sda.gov.cn 2003.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适应药品注册管理工作改革的需要,我局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专用章”,凡涉及药品注册的各种批准证明文件,包括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药品补充申请、药包材、药用辅料、药品再注册、体外诊断试剂等批件和证书均使用该印章,涉及进口药品的各种批准证明文件,仍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药品注册专用章”。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专用章式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