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自96年成立以来,向国家中心递呈ADR报告表的数量逐年上升,报告的质量不断提高,全省各地区参与填报ADR报告表的单位越来越多,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也已基本形成。为了进一步提高ADR报告的质量和增加ADR报告的数量,调动全省各医疗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ADR报告的积极性,更好地用实际行动落实国家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1、各单位向省中心提供药品不良反应报表一经审核采纳,根据报告质量每份奖励人民币2-5元。
2、如提供有价值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包括提供严重、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或药品说明书上未收载的新的不良反应的报告),每份奖励人民币50元。
3、希望各单位保存ADR报告的原始记录,便于统计查询并把奖金分发到个人。
本奖励办法自制订之日起执行。每半年由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统计上报省药品监局,另由省药监局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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